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四川省“十四五”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划》《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落地落实,聚焦市委“产业提质倍增、城乡融合发展”年主题,鲜明“服务人民、服务发展”工作导向,着力解决交通运输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夯实筑牢法治交通基层基础,以高质量法治引领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交通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并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专题学法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以法治培训班、专题讲座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等平台为载体,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培训轮训,实现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学习培训,推动全行业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省市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局党组全年学法不少于10件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参考率达到100%,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不少于1次,有效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工作。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广示范创建成果。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本级党委、人大、政府及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经济合同审查、复议应诉案件及重大执法案件办理等工作中的参与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效。
(四)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法要求,优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依法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
二、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五)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等规定,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清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加强备案管理,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管理体系。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及营商环境
(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督促指导全系统贯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落实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交通审批系统功能,严格按照“一单一图一表”提供办事服务,不得违规设置前置审批等隐性环节,健全审批责任链条,提升审管衔接效能。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更多高频服务“掌上办”“就近办”。持续深化“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
(七)优化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牵头完成开办运输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国家试点任务。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交通建设、公路管理、道路运输、航务海事等领域含市场准入限制和阻碍参与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用好交通运输领域惠企政策,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快建设统一交通运输大市场。严格落实泸州市规范行政机关涉企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持续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强化监管执法协同联动,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范围,推进涉企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度,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拓展“川渝通办”交通运输事项,探索建立川渝行政审批快办快享机制,深化川渝常态化执法协作。
(八)持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动态调整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提高交通运输监管效能。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四大重点领域及其细分领域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交通建设。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改革相关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运行机制,制定出台公路路政、航务海事、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4个领域协作办法,完善联合检查、线索移送等内部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深入推进区域执法协作,总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执法协作示范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区域执法协作制度化运行。
(十)深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四基四化”以奖代补,严格开展验收核查和奖补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保障。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行交通运输领域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推进裁量基准科学、规范设定,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优化改进执法方式,防止以罚代管。编制交通运输领域常见违法行为法律文书模板,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全面推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应用,推行标准化、模板化办案,实现执法系统应用全覆盖。
(十一)强化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深化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丰富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建立培训学习台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推进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着力打造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执法铁军。
(十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聚焦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权威、公信力、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健全完善超限运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认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超限运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数据归集、名单发布和上报,形成执法合力。
(十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复议意见书”按期办复率达100%,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强化层级执法监督与司法行政部门执法监督的统筹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深化内部监督。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执法类投诉办理,提升执法满意度。及时推进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分级挂牌督办机制。
五、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十四)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规定。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共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度。落实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五)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强化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政府网站管理,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三公”经费使用、政策法规等重大政策宣传解答。强化服务理念,依法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持续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探索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数据在政府网站集中查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降低行政争议发生率和复议应诉纠错率。
(十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依法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定期梳理主流媒体、自媒体和网民观点,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和措施应对,严肃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十七)依法办理信访案件。畅通信访渠道、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12345及12328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切实做好工单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矛盾纠纷。把服务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维护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业的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从业人员合理诉求。
六、着力夯实法治建设保障
(十八)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配合做好“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等学习宣传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开展好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行业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十九)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推进落实四川省《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大法治队伍和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完善协同育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