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三区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实施方案

来源: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5-27 15:53:28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三区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有序推进我市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以下简称三区)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提高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服务水平,满足三区人民美好出行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泸州市第九次党代会关于“实施‘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奋力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的工作部署,实施三区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出租汽车出行服务,促进三区一体化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统一经营区域。三区调整为同一经营区域,原经营区域为纳溪区的出租汽车可以在江阳区和龙马潭区从事经营活动,原经营区域为江阳区和龙马潭区的出租汽车可以在纳溪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统一审批业务。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办理三区出租汽车的经营权配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其相关业务。

(三)统一运价政策。三区出租汽车统一运价结构、运价标准等运价政策。三区巡游出租汽车按照江阳区、龙马潭区现行运价标准执行(三区建成区内不得采用约定价格方式);三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统一车型标识。三区巡游出租汽车车型、车身颜色、标识标志、顶灯式样、卫星定位系统、座套等标准实行统一,便于行业统一规范管理和群众辨识。    

(五)统一服务管理。三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实行统一,统一运营服务标准和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三区出租汽车的规范管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三区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日常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实施三区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性,指导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科学安排,确保平稳实施。

(二)加强宣传动员。三区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加强对“一体两翼”和三区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相关政策的线上线下宣传引导,做好舆情风险防范,为一体化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信息互通互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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