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泸州市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编制铁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政策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和交通特许经营的管理。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负责对公路、水路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交通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有关涉外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0、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围绕交通强国战略,以“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为统领,加快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在交通项目建设上,由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向基础设施建设与综合运输服务并重转变;在交通组织上,由公水交通运输为主向“铁水公空邮”立体综合交通运输转变。要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优化交通运输客货运输市场体系,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市公路局不再承担全市公路建设监督管理、拟订和编制全市普通公路建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和公路养护监督管理职责;市航务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船舶检验局、市港口管理局)不再承担全市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编制、水路运输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监督管理以及港口、航道建设、养护等监督管理职责;市交通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不再承担公路、水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责;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不再承担拟订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道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等职责;市路政管理支队不再承担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要重点做好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1、千方百计扩大公路水路投资,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促发展。
坚决确保完成省下公路水路投资任务。锚定省厅下达我市公路水路投资56亿元目标,健全用好联系项目和协调会商机制,明确领导牵头责任和属地主体责任,细化形象进度和节点要求,实行每月调度、定期通报、过程跟踪,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打卡推进,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投资增长量。用创新的办法、变革的思维、求进的心态破解制约因素,探索务实管用的资金筹措模式,扎实做好土地、征拆等要素保障,加强施工组织和环境营造,及时破解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项目建设优质高效推进。
下大力推进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力争完成高速公路投资25亿元,其中泸古高速20亿元以上。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全速全线推进泸古高速项目,统筹加快自永高速、G76摩尼互通、G93西部工匠城互通等项目。加快已招商项目尽快启动建设,开工建设江泸宜高速。加快前期项目尽快完成招商,力争完成渝叙筠高速泸州段投资人招标,加快推进古仁高速招商工作。扎实做好规划对接,积极推进成自泸高速扩容、安荣合高速等“十四五”期规划省重点高速项目前期工作,深化研究叙永黄龙湖互通、纳溪收费站改扩建等方案,积极争取四渡赤水红色旅游高速等项目纳入上位规划。
加大力度推进普通公路规划建设。确保建成榕山长江大桥、古蔺白杨坪大桥。开工建设G353线原两江新城规划区段、G321叙永镇至龙凤镇段、“双茅”大道,力争开工建设G352金兰街道至分水镇段(川滇界)、G353白鹿镇(川渝界)至符阳镇段等项目。加快推进G321天仙至永宁段、自贡至泸州港公路泸州段、S317线古蔺段等项目。加快推动新路口长江大桥、大渡口长江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普通国省干线线位调整采集工作。
乘势而上推动水运高质量发展。做强“港、航、船、货”四大要素,做实“安全、环保、市场”三项支撑,推动水运高质量发展。开港投运石龙岩码头,启动建设泸州港铁水联运物贸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加快推进大脚石码头前期专题报批,接续做好泸州LNG加注站码头、泸州水上洗舱站码头前期工作,争取完成水运固定资产投资2.66亿元。推动泸州港总体规划修订、龙江港区专项规划调整尽快报批,适时开展长江客运航线恢复。激发多式联运“源头活水”,增强货运集疏运功能,大力发展散改集、水水中转、铁水联运、公水联运等运输方式,稳定开行西向中欧班列、南向铁海联运班列、东向长江黄金水道班轮,力争完成泸州港货物吞吐量1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22.5万标箱,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保持15%以上。
2、持续用力推动铁路规划建设,加快构建四向拓展型铁路枢纽。
着力提升铁路规划引领质量效益。全力加强入规争取,力争泸遵高铁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深入细致做好规划对接,结合最新政策导向、项目投向和发展现状,围绕进一步优化提升泸州铁路路网服务能力和质量,继续深化泸州地区枢纽总图规划研究。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深入研究论证一批“补网强链”铁路项目,前瞻性谋划推动泸大南、渝泸自雅、渝毕铁路等新增储备项目。
加快推进在建铁路项目时序进度。确保渝昆高铁建成开通,扎实做好渝昆高铁沿线外部安全环境整治,完成投资34亿元,以大通道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大提速。攻坚推进隆黄铁路隆叙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统筹推动双加物流中心、新建长江公铁两用桥等规划建设,统筹做好铁路沿线站房建设、外部安全环境整治等工作,完成投资25亿元,为2025年开通奠定基础,尽快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西线货运大通道,加快打通四川通往北部湾、对接东南亚最便捷出海通道。
全力推动前期铁路项目尽早启动建设。与贵州、宜宾等地联合争取、协同发力,做深做细古蔺大村至遵义铁路、珙县至叙永铁路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启动谋划叙大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强化与业主单位、区县政府协调配合,抓紧开展江北重装码头进港铁路专用线、石龙岩码头进港铁路专用线可研深化工作,力争完成前期审批要件办理,尽早启动两条专用线建设,加快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货运通道与长江黄金水运通道高效衔接。
3、多措并举保通保畅保品质,大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保障能力。
增强货运通畅能力。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健全动态监测、7×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等制度,完善货运保通保畅应急预案。强化“水公铁空邮”综合运输和跨区域协同,建立直达重点园区、产业企业的运输保障网,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顺畅。做好低温冰雪冷冻灾害等极端恶劣天气、高峰时段拥堵应对准备,综合采取限速限行、执法车辆带队等措施,优先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做好普通国省道养护管理及农村公路绩效考评,严厉打击破坏、污染公路及附属设施等行为,保障路网设施安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节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加速流动。
提升客运服务品质。持续完善、动态优化泸州到成渝中心城市的高铁班列,做好叙永北站普铁客运出行服务保障工作。全力做好春运工作,开展农民工返乡返岗“一泸春风•温暖回家”行动。全面落实定制客运备案制,大力发展定制客运,探索推进“巴网融合”,推进公路与铁路、航空客运衔接网络,大力发展乡村运输、定制公交,提供高品质、便捷化、差异化道路运输服务。启动建设纳溪城南客运站,建成4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创新模式提升高速公路运营服务品质,加密布局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增强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功能,探索打造泸古高速红色文化特色高速公路。提升泸州云龙机场运营效能,加快恢复泸州到达国内重点地区航线,加密国家级航空枢纽航班,开通叙永城市候机厅。
扎实推进示范创建。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开展示范创建,以创建为抓手大力提升交通设施“硬联通”、运输服务“软联通”水平。强化协同联动,全力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省级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申报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江阳创建国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支持合江、叙永创建全省第三批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支持江阳、泸县创建“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试点县。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申报创建,健全示范创建复核退出机制,巩固拓展创建成果。
4、做强做优交通运输支撑功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服务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加快长江干线泸州至重庆段生态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提升长江黄金水道通航等级,推动水运通道、货运通道协同建设,厚植成渝地区铁水联运新优势。联合重庆港、宜宾港组建长江上游港口联盟,稳定运行泸州至重庆水水中转航线,推动川渝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增强“一体两翼”与成渝地区的协同能力,积极推进合江至泸州东站快速通道规划研究,支撑云锦新城起势见效。主动对接、积极推进泸州—遵义港及相应集疏运体系建设。服务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推进三地交通一体化建设。稳定开行泸渝间省际公交。服务成渝地区城市涉水发展,加大武汉海事法院泸州司法便民服务点业务宣传推荐,推动全省规模最大船员考试中心落户泸州。
服务支撑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谋划推动组团发展泸州宜宾港,学习借鉴宁波—舟山港、上海组合港成功经验,稳妥有序推进“两港如一港”一体发展,共同打造组合港四川范例。规划研究一批城市联通轴线和城际快速通道项目,有序开展G246纳溪至江安段、S311合江至长宁段等前期工作。争取渝昆高铁宜宾至泸州段推行“公交化”票制,打造两地中心城区间半小时通勤圈,构建城际交通联合体。稳定运行并积极扩大市际公交站点覆盖范围,推进两市公交“一卡互通、优惠共享”。开展交通运输协同执法,推动两市执法违法代码统一、违法标准认定统一、违法处理结果互认。
服务支撑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以上,实施幸福美丽乡村路136公里、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65公里,新增乡镇通三级公路9个,稳步推进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拓展“金通+”服务功能,实施“交商邮供”融合发展提升行动,积极推动乡村振兴交通先行示范县创建,个性化打造江阳区“金通+旅游”、龙马潭区“金通+邮快”、泸县“金通+农业”、合江县“金通+产业”4个特色品牌。
5、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增强交通创新驱动发展动能。
加大“四新”技术推广应用。用好泸州交通建设项目平台(一期)功能,对重点公路水运项目逐步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过江通道等项目建设中,积极推广无人驾驶“智慧”铺路等新技术新材料。在古蔺、叙永等高山高海拔地区项目建设中,支持企业开展工程技术攻关,结合地形地貌特点探索应用隧道、桥梁无人化施工创新技术应用。
深入推进科技创新赋能行业治理。大力推动科技治超,加大汇报争取和先行先试,依托普通公路不停车检测系统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探索配套执法路径及程序,加快形成一批高标建设、管理规范、作用明显的基层不停车检测站点,为全省探索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泸州经验。全面投用泰安长江大桥、S213江门镇等4个不停车检测系统,加快19个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积极推进“数字打非”,强化与交警、高交等数据共享联动机制。
发挥交通数据价值提升服务功能。加快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和大数据中心二期建设,做好行业数据收集汇总,推动数据集成,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IPv6规模部署,为工业、商贸、物流、旅游等产业发展及公众优质出行提供决策参考。做好路网交通流量统计整理分析,每月、每季、半年、一年以及春节、国庆等重要假日对外发布。
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资金、项目引导,全力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加强与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合作,注重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创新形式加强科普特别是交通科技创新知识普及,营造崇尚创新、参与创新、引领创新浓厚氛围。
6、鲜明交通为民导向,不断提升交通便企利民获得感满意度。
打造交通运输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严格落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秒批秒办”等便民利民政策,严格按照“一单一图一表”实施行政许可,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互认共享,推动政策统筹、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系统融合的数字政务集成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做好道路运输行业信誉质量考核及结果运用,推动网约车行业“阳光行动”和维修行业“阳光维修、放心消费”行动。
真心实意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坚持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道路运输政策宣讲和兑现执行,鼓励传统运输企业转型升级,规范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升运输企业市场竞争力,保持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幅全省前3位次。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高质量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深化打造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暖心驿站,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行业从业者创造良好环境。
深入实施交通“民心守护“工程。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更贴心、政务服务更省心、诉求办理更暖心、为民服务更尽心“四心”行动。以“交通路线”引领走好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广泛收集交通出行意见建议,制定“群众关心的十件实事”任务清单,办好中职院校学生享受公交乘车优惠等交通民心实事和项目,打造更多可观可感的交通为民现实场景。扎实做好联村帮扶及联系服务工作,定期深入到联系村、企业、学校等协调解决问题。加强交通适老化改造。
7、坚决守住安全环保稳定底线,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从严落实落细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理、在建项目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措施,从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解决涉客涉危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安全生产问题,做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实施,改造危旧桥8座、撤销渡口4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治本长效机制。坚持“全员抓安全、定时搞调度”制度,重点时段和特殊时期严密监管,保持“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春运、国庆等重要时期安全稳定。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联系包保、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等工作。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港口码头、交通工程项目扬尘治理措施,大力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大运输车辆抛冒滴漏行为查处打击力度,新增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深入推进绿水绿航绿色发展五年行动,做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开展绿色港口创建,坚定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指导行业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和处置。
确保行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和“田长制”,严格执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提高交通项目耕地保护监督和管理水平,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统筹推动交通项目与耕地保护协调发展。持续做好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改革“后半篇”文章,抓好《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宣传贯彻。稳妥有序推进三区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改革,实行经营区域统一、运价政策统一、标识标志统一、服务质量统一。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依法依规化解一航司、二航司、川泸运业等历史遗留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乱象整治。
8、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提升行业发展形象和内生动力。
深化党的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重要位置,更加自觉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不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做好行业宣传,讲好交通故事,旗帜鲜明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做好新一轮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建设堪当重任的干部人才队伍,加强干部培训提升和轮岗交流,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积极参与“六个一线赛贡献”。研究细化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建立工作末位考核惩处机制。
扎实推进行业党建。持续推进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金通工程等行业党建工作,做实做优“暖心之家”“酒城驿站”等党群服务阵地。突出平台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推进“两个覆盖”动态清零。探索设置“民情前哨”等志愿服务岗位,加强新就业群体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和宣传报道。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惩戒体系,抓好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驰而不息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管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深入践行“四下基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泸州市公路局、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泸州市航务局、泸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9657.57万元,较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9916.16万元减少0.37%,主要原因是:1、市交建中心普通国道大中修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2000万元,较上年下降770万元;产港城大道专项补助款2023年为744.55万元,2024年度无此项预算。2、市公路局因事业人员绩效全部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维稳经费2023年为691万元,2024年年初预算为164.40万元。2024年预算编制体现有保有压、规范性原则,优先保障基本支出,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统筹保障基本运转支出,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用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入预算69657.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657.5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支出预算6965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5.45万元,占25.06%;项目支出52202.12万元,占74.9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657.5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916.16减少258.59万元,主要原因是:1、市交建中心普通国道大中修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2000万元,较上年下降770万元;产港城大道专项补助款2023年为744.55万元,2024年度无此项预算。2、市公路局因事业人员绩效全部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维稳经费2023年为691万元,2024年年初预算为164.4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657.5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6.6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918.4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0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57802.5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299.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657.5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69916.16减少258.59万元,主要原因是:1、市交建中心普通国道大中修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2000万元,较上年下降770万元;产港城大道专项补助款2023年为744.55万元,2024年度无此项预算。2、市公路局因事业人员绩效全部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维稳经费2023年为691万元,2024年年初预算为164.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6.64万元,占5.22%; 卫生健康支出918.45万元,占1.31%;城乡社区支出6000万元,占8.61%; 交通运输支出57802.57万元,占82.99%; 住房保障支出1299.91万元,占1.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6.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份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8.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方面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299.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57802.57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建设项目方面的支出,其中:成渝双城经济圈—川南城际铁路泸州段项目运营补贴11200.00万元、泸州机场航线补贴专项资金20000.00万元等。
5、城乡社区支出6000万元,是公交公司专项补助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年度绩效目标为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增加公交线网覆盖,提升公交乘车舒适度,提高公交服务质水平,增强客流吸引力,倡导绿色出行,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城市公交。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55.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1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基本运转经费314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培训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2023年、2024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省委十项”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逐年有所下降。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交通建设项目招商引资接待工作;交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评审、报批等前期工作所涉及的接待工作;交通项目建设技术咨询、交流、论证等涉及的接待工作;国家有关机构对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导、调查研究等涉及的接待工作;交通建设项目筹融资涉及的接待工作;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涉及的接待工作;市外相关部门来泸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涉及的接待工作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8.86%。主要原因是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单位2023年预算共购置公务用车6辆,2024年预算共购置公务用车4辆,因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62 辆,其中:轿车 34 辆,越野车 15 辆, 小型客车 1 辆、中型客车 2 辆、商务车 2 辆、清洁卫生车辆 5 辆、 载货汽车 1 辆、攀登车 1 辆、其它车辆 1 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71万元,购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9万元,用于6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以及租车费等方面支出,保障各单位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42.2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33.94万元,增长20.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伙食团费用及年休假工资单独在机关运行经费中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指为保障行政或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80.93万元。其中:市交通运输局泸州高铁站28名辅助人员费用168万元;市运管局公务车更新项目支出36万元;市交建中心工程建设管理业务用车支出35万元,办公设备采购支出3.5万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信息管理指挥中心数据专线及维护支出235万元,办公资产购置6.66万元,新购执法执勤用车支出28万元,通滩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专项工作支出210万元,,泰安长江大桥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专项工作支出18万元,固定超限检测站升级改造专项工作经费169万元;市公路局泸州市农村公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支出303.53万元,泸州市普通公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支出114.20万元,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社会化养护项目167.68万元,公路桥隧检查100万元和 桥隧群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维服务178.86万元。市航务管理局水污染防治及垃圾接收船运行费支出194万元,水运行业发展及安全管理经费支出1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62辆,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1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4年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1个,涉及预算69657.57万元。其中:人员类别项目12个,涉及预算14313.23万元;运转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3142.2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1个,涉及预算52202.1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